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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案例 多管齊下 切實改善土壤污染現狀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積性、隱蔽性、不可預測和不可逆轉性,土壤污染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真正緩解和解決土壤污染問題,就必須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工作。因此,必須將土壤環境保護作為進一步推動土壤污染防治的關鍵,多管齊下,發揮土壤環境保護的能動性,切實改善土壤污染現狀。
另一方面,在現有《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盡快出臺《土壤環境保護法》。各級政府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適合本地區的《土壤環境保護條例》,并確保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具有可操作性和威懾力。 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推行土壤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責任制,司法機關、人大和行政監督機關應加大對土壤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力度,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能動性,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 重視環境保護,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一是加大轄區環境監管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配合,開展企業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增加對重點行業的督察頻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嚴厲查處偷排、漏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同時,建立和完善環境監測和應急監測預警預報系統,為環境應急管理提供保障,確保轄區環境安全。 二是扎實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以“以獎促治”為方針,以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為契機,加大農村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探索建立農村環境保護機制,切實做好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工作。
重視日常環境宣傳,利用好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國際濕地日、世界環境日和世界糧食日等紀念日,因地制宜,多角度、全方位和深層次地開展大規模的環境保護宣教活動。充分調動公眾參與土壤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其牢固樹立環境保護意識,在實踐中有效提升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農技干部應堅持從農村來、到農村去的方針,為農民講解農藥、化肥等的施用規范及相關環保知識,引導農民科學、適量、合理地使用化肥、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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